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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唐山市引进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

时间:2022-06-08信息来源:河北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信息访问量:?

         1.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自来唐工作之日起 5 年内,给予每月 3000 元生活补贴;在唐山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 万元。

2.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自来唐工作之日起 5 年内,给予每月 1500 元生活补贴;在唐山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5000 元,可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

3.全职引进到企业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唐山落户的,自来唐工作之日起 3 年内,给予每月 1000 元生活补贴。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在唐山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2000 元。所有人员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且需在唐最低服务 5年。

4.对引进来唐到企业(不含中省驻唐企业)就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唐山籍),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为1年。

5.对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引进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期间按照LPR由财政给予30%贴息,剩余部分由贷款单位承担。同一单位不可同时享受引进高校毕业生担保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

6.对在我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高校财经专业、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凤凰英才服务卡类卡,享受配偶随迁服务、子女入学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户籍管理服务、出入境停居留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工商税务服务、金融服务、交通旅游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公共文化服务。

7.新引进的非双一流高校及非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和新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发放凤凰英才服务卡类卡,享受户籍管理服务、出入境停居留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工商税务服务、金融服务、交通旅游服务、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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