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9-05-22
各位毕业生:
为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针对就业时常见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理,供同学们参考,希望大家在求职时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就业安全。
一、招聘信息方面:
1、要通过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如学校、当地教育、人事等政府部门举办的招聘会、发布的招聘信息。
2、获取的招聘信息,要注意查看单位资质,甄别信息真假,投递简历前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才服务机构核实。企业资质也可通过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
3、对过分要求学生形象、提供过高薪资待遇的求职信息,一定要格外小心,不要被虚假信息欺骗。
4、对于一些编辑粗糙,内容不完整的招聘信息,不要盲目参加应聘,更不要随意发放自己的简历。
5、如信息中刻意留有招聘者手机电话,在简单沟通后便催促要求参加集中培训的,要多加留意。
6、对招聘信息有怀疑时应通过政府网站、行业网站和校园网站等多种渠道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认真核实,不要只听信其广告宣传。
二、求职面试方面:
1、参加各地举办的招聘会、就业洽谈会、人才交流会,要遵守现场的规定,服从现场的人流疏导,注意人身安全。往返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随便搭乘不正规的社会车辆,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并保管好随身财物。
2、在前往面试之前,要先求证该公司是否真实,然后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规模、信誉度及应聘岗位工作性质等。
3、对面试地点偏僻、隐密或是要求夜间面试的,皆应加倍小心。如用人单位约定到校外宾馆、酒店、公司等地方面谈的,最好白天与同学结伴前往,并观察是否在会议室、面谈室等公开场合进行,及时告知家长、同学面试地点信息。
4、单独外出面试、到外地求职、实习或参加招聘会,应先向学院请假,并登记去向、外出时间和具体的联络方式,并告诉同学或辅导员自己的去向及安排。如不能按时回来,应事先电话告知。
三、个人信息方面:
1、注意保护自己的私人信息,不要将个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提供给招聘单位,一般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即可,最好不要提供家庭电话。
2、对于各种渠道特别是互联网上的招聘信息,一定要慎重核实,不要轻易填写过于详实的个人信息。
3、应聘过程中需提交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可先提交复印件,尽量不要随意提交证件证书的原件。
4、要记录好何时何地向哪家公司投放了简历,何人接受,没有投递过简历的,千万不要与之进行相关交流,平时注意保护自己的私人信息。
四、其它方面:
1、国家规定,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对单位提出的收费要根据《劳动法》、《合同法》和相关规定作出判断。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聘单位录用员工应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不是产品推销协议。毕业生要提高警惕,不要去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更不要盲目签字,随意交钱。一旦上当受骗,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3、防范传销组织,切忌一夜暴富、急于求成的思想,以防危害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同学们要提高辨别真伪和防诱骗的能力,一旦发现非法传销活动,立即向学校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就协议中的条款内容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之后再填写清楚。
同学们在就业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向所在学院就业负责老师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时反映。
祝各位同学顺利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
河北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