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2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岗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为2021年),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及需求人数
1、招聘名额为6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见附件1。
2、应聘学生根据应聘岗位将材料发至hbuyzwh@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科研助理+岗位号”命名。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6日。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每页需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具体有:
1、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及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期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5、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校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为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资格审查
河北大学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分别对对应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为线上考核,考核内容、标准由研究院制定并具体执行。
2、考核时间:
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19日。
(四)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0日-2021年9月26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合同续签。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312-5073002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河北大学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
河北大学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研究院
2021年9月9日
招聘热线: 0312-2945785,0312-5079445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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