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科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岗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及需求人数
1、招聘名额为5名。
2、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见下表:
岗位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
学历 |
其他 |
|||
01 |
科研项目 科研助理 |
4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生态、环境、生物、微生物相关专业 |
02 |
重点实验室 科研助理 |
1 |
同上 |
同上 |
合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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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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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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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科研项目 科研助理 |
4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生态、环境、生物、微生物相关专业 |
02 |
重点实验室 科研助理 |
1 |
同上 |
同上 |
合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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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具体包括:
1、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
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hbusthjxy@126.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科研助理+岗位号”命名。
5、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7日
(二)资格审查
河北大学生态环境学院(筹)科研助理岗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1、管理办公室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标准、形式由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具体执行。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科研助理岗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拟聘人员合同期一般为3-12个月,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合同续签。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3542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河北大学生态环境学院(筹)
2022年7月18日
招聘热线: 0312-2945785,0312-5079445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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