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文件精神,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背景下,以建设“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为载体,开展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精准融合项目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面向社会需求,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优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关键环节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打造“双创”教育升级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建设目标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营造创新创业教育环境,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打造一批“两性一度”的创新创业金课,建设一批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三、建设内容
(一)“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
1、建设范围
(1)通识课程建设项目
鼓励就业创业类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就业创业专职干部、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通识课程建设项目。通过改革或新建的方式,建设通识通选课程7-10门;
(2)专业课程建设项目
鼓励专任教师申报专业课程建设项目。通过改革现有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发展课程人才培养方案的方式,建设专业课程12-15门。
2、教学内容
专创融合课程以技能类课程、思维训练类课程和研究类课程为主,以社会需求对学生的能力要求为导向设置教学目标,将学术能力、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融入课程,将创新思维、批判思维等思维模型融入课程,将以交叉学科为支撑的教育模式融入课程,将行业、产业以及教师科研成果融入课程。
3、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至少由三人组成,课程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鼓励教学团队吸纳具备丰富经验的同行业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主讲教师或指导教师。
4、教学方法
以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为主,采用问题驱动教学法(PBL)、案例分析、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活动。
5、考核方式
提倡以“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促进学生构建自我知识体系,构建非标准化考核模式。
(二)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范围
建设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将学校各类实践基地进行资源整合,改革或者新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3-5个。
2、建设内容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为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行校企双负责制,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2)改革实践教育模式。以人才培养为目标,由校企共同制定实践教育的目标和方案,共同指导毕业实习实训、就业创业训练、校外社会实践等。
(3)建设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专业化水平。
(4)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在硬件设施、组织管理、人员投入等方面,能够为多学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良好的支撑与保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5)保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实践基地应加强对高校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的,填写《河北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填写《河北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请书》(附件2),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企业合法性的佐证材料。
(二)实行限项申报。
1、每个教学单位以上三类建设项目仅可以推荐1项。
2、全校相关单位可推荐1项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3、就业创业专职干部、实验技术人员报申报“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的,可直接报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4、申报项目需填写《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精准融合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各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书和汇总表于2020年6月22日前电子文档发邮件到hbucxcy314@163.com。疫情期间,暂不收取纸质材料。签字盖章部分将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待开学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314办公室。
(四)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及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确定立项后,纳入河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范畴。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
(六)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资助标准为3000元/项,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助标准为5000元/项。建成的课程必须面向学生开课。
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
(一)“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
(1)课程建设项目执行期为1年(自项目立项公布日起)。
(2)中期检查为2020年11月左右,中期检查时需有完善的教学讲义,教学大纲,教案和专家论证备案等。中期检查通过后,2020—2021年春季学期将面向学生开课。
(3)结项需面向学生完整开设至少一学期,教学效果良好。编写高质量“专创融合”教学设计5个,每个满足2学时教学,要体现专业与创新创业教育精准融合的特点,不可采用传统的教授法教学模式。要有非标准化考试的佐证材料。
(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
(1)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执行期为2年(自项目立项公布日起)。
(2)中期检查为2021年9月左右,中期检查须提供双方签署的符合法律程序的协议书,有相关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教育方案,实习实践证明材料。
(3)结项时要有学生在实践基地实习的证明材料,包括组织学生毕业实习实训、就业创业训练、校外社会实践等情况;与基地联合共建实际真实项目的情况;联合共同以河北大学名义申报的各类创业大赛等相关的材料。
联系电话:5077394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21日
招聘热线: 0312-2945785,0312-5079445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201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