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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04信息来源:河北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信息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生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要求,通过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事迹的宣传,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人物事迹征集活动。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积极推选,择优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指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农)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室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2022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需要有较为突出的创业事迹,推荐材料中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刚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推选有关要求

1.为充分发挥典型事迹的引领示范作用,请各学院做好事迹申报和宣传推广工作,并切实推荐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人物参评,事迹内容质量要严格把关。

2.各学院需按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和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类别分别推荐符合要求的人物事迹案例,每个类别推荐人数仅限1人,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每篇事迹都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大小不低于3M)。

3.请各学院于41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人物照片和事迹word文档发送至hbdxjy@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就业创业人物事迹。

三、宣传方案

1.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对各高校推荐人物事迹进行审核评选,每个类别分别遴选出5名优秀毕业生推荐至学生发展中心。入选人物将由学生发展中心颁发纪念证书,在其官网和中国网开辟专栏展播,并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等媒体刊发。

2.所有人物事迹将在学生发展中心官网、新职业网、学信网等媒体建立链接,供免费下载使用。

3.本次活动入选人物事迹将由学生发展中心以正式出版物的方式发行丛书。

4.学生发展中心将继续举办“2021-2022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发布活动,人选将从本次入选人物中产生,对人物事迹将持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四、联系方式

人:张亚靖

联系电话:5079445

   箱:hbdxjy@126.com

 

附件:“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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